
阅读:中国性文化史

绪论:性可以影响历史
人能否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性的问题,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国家的兴亡。
在中国的历史中,妲己,褒姒都被人视为亡国的妖姬,西施和貂蝉都是色情间谍,杨玉环得到唐玄宗的宠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杨氏集团的跋扈和腐败,导致了安史之乱。亡国的责任当然不能全怪罪于她们身上,可是毕竟他们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另一个古代美女王昭君作为一个政治礼品,换来了汉王朝和匈奴若干年的和平,类似的例子在西方国家也比比皆是。
必须说明的是,我们要重视,认清性爱是可以影响历史,但是提倡“唯性史观”是很荒谬的。性爱只是一种导火索,一种偶然因素虽然这种偶然因素是不容忽视的。但是不论怎么说,性爱的历史 作用是不能抹煞的,“万般风流写青史,谁人不重风雨情”也绝非夸张之词。
中国古代形形色色的性观念
无欲论
老子主张以“无欲”的态度对待各种欲望,例如他提出“故常无欲”,意思是人的常性是没有什么欲望,又提出“不可见欲”,意思是有常性的人不可以见到足以引起欲望的事物从而想到欲望,又提出“少私寡欲”,意思是少考虑自己,不要有什么欲望。他认为外界有许多“可欲”的东西影响人们,使人们产生种种欲念,搅乱了人们的思想,只要“不可见欲”,就可以保持内心和世界的宁静了。无欲则无求,无求则无烦恼。
庄子认为,真正的快乐是清净无为,不追求任何快乐,即所谓:“至乐无乐”。许多人追求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并以此为乐,但最后这都是痛苫.因为很难迫求到满足的程度,所以,追求这欲望是很愚蠢的。
节欲论
儒家肯定了人存在欲望的合理性,但是对欲望要有节制,同时追求与满足这些欲的手段要适当、要合理。他认为,由于饮食与男女之事是人的两种大欲,须加以节制。人所最应畏惧的,一是枕间之上,男女性交不加节制,二是在宴席之上,面对能肴美味而不加节制;二者对人的伤害都是不知不觉的。
儒家创始人的节欲思想,在荀子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一种比较系统的理论。他指出,人有欲念,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很反对那些“止欲”“寡欲”等违反人类情性的论调。荀子又指出,老子那种为了维护社会安定而用“去欲”的办法使人们“无欲”,是无能的表现,因为他们没有将人们的欲求引向正道的法。
因此,荀子主张承认人们的欲求,但要把这些欲求引人正路,加以合理的节制。《吕氏春秋》指出人的欲求对思进取是个很大的推动力量,如果人的欲念多,那么可资利用的地方就多;如果人的欲念少,那么可资利用的地方就少,如果无欲,那就不可能得以利用了。
纵欲论
杨朱是战国初期的道家,可是他和老子“无欲”的主张相反,极力主张纵欲。他主张纵欲的第一个理由是,欲是一种自然的需求,顺乎人性的,理应得到满足,正常生活应该是“任情极性”。二个理由是,人生苦短,如果不及时行乐,那么韶光流逝,以后后悔也来不及了。
以杨朱为代表的纵欲论对后世影响也很大,它在实质上代表了一种狂拓不羁、腐朽自私的人生观。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和场朱的纵欲论同出一辙。
爱情和婚姻制度
理想的婚姻也是以爱情为础、但并不是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爱情,爱情是在性欲的基础上发起来的,但是它又不同于性欲,它是性欲的升华。人的爱情不仅是一种本能、性的欲望和两个人交往中纯生理的享受,它按照和谐的規律把自然的冲动和意识的金线、把机体的生理規律和精神准交织在一起。(瓦西列夫.《情爱论》)
爱情的产生,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
- 两性关系应该是比较专一的,在群婚杂交的时代,当然谈不上会有什么爱情。所以,一般说来,爱情的产生应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
- 男女两性应该是比较平等的,即使是一夫一妻,但如果妻子只不过是丈夫的私有财产和附属品的话,那么两个人之间也很难有真正的爱情。
- 人类的文化素养要提高到一定的程度。这是因为,爱情不是抽象的,它是有内容的,它和人的理想、道德、情操.志趣、审美观念等都分不开。
人的爱情的产生,经历了一个对异性的自然美和精神美的综合性鉴赏的过程,发现和欣赏对方的美,并激发了自己对这种美的迫求,在这个基础上才会产生爱情。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关系正是人类和动物的性行为的最后分界线。
婚姻缔结的途径
古代社会虽然男女之爱产生了但是绝大多数婚姻是通过金钱和暴力的途径缔结的。
一种形式是劫夺婚,男人凭借武力、体力抢走女子,强行成婚。劫夺婚对后世有相当影响,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仍保留此习俗。掠夺婚以后,几乎在整个阶级社会中还存在过买卖婚的形式。古代传说伏羲制俪皮为礼,有人认为这不可信,可是在以后的婚礼中,那些纳采、纳征、纳币都含有索取货财的内容,都不同程度地起着买卖婚的作用。直到两千多年后的今日,我国不少地区嫁女儿还要向男方索取高額騁金,有些贫困落后地区甚至公开标价“嫁”女儿,可见买卖婚之风多么盛行不衰。
继买卖婚以后出现的是媒妁婚。实行媒妁婚,表面上废除了那种赤裸裸的买卖妇女的形式,而改为要有媒妁介绍,收取聘礼,屐行一定的婚礼形式,使男女两性成婚。这种媒妁婚,一直延续到现代,特别在当前中国的不少农村地区,婚妁婚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诗经·齐风》曾描写了当时的媒妁婚:
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这首诗的大意是,如要娶妻,一定要告诉父母,取得父母的同意,而且不通过媒人介绍就不行。可见,媒妁婚制在春秋战国时已经确立了。
婚龄与婚礼
汉朝以前男女结婚都比较早,一般地说,大夫、士人之子,二十而冠,女十五而笄,此后就可嫁娶,所以三十不娶则为鳏二十不嫁则谓过时。在春秋战国时期,整个中国不统一各国包括婚礼在内的风俗习惯也不统一,流风纷呈。“六礼”成为统一的婚姻形式,流传了两千多年,至今仍有“六礼”的遗风。
“六礼”的具体内容是:
- 纳采:男方托媒说亲;
- 问名,问女方的生辰八字,与男方合,以定婚姻的吉凶;
- 纳吉.如占卜为吉,就把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告诉女方;
- 纳征.男方将聘礼送到女家;
- 请期:选择成婚日期;
- 亲迎:新郎亲自到女家迎新娘回男家。
确切地说,“六礼”中的“亲迎”才叫婚礼,古代的“亲迎”之礼十分繁缛,主要分为成妻之礼与成妇之礼两个步骤,行过成妻之礼,男女二人才可同居成为夫妻,行过成妇之礼,新娘才能被承认加人了男方宗族。成妻之礼,按“亲迎”的规定是,举行婚礼的当天,遵照主婚人的指令,新郎到新娘母家去迎娶新娘,新娘来男家要举行“花烛之典”,其主要形式是行交杯共食之礼,即成为“结发夫妻”,这就是所谓“合牢而食,合卺而饮”。至于行成妇之礼,从家族角度看,其重要性远远地超过成妻之礼。《礼记 昏义》说:“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着代也。”首先新娘要拜见公婆,然后叩拜男方祖先,拜见仪式分别在举行婚礼的次日或二日后进行。按宗法观念看来,即使夫妻已经同居,如果不正式地拜见公婆、叩拜祖先,就不能算作完备的婚礼,婚姻关系也就不能确立。如果公婆已亡故,则要在成婚三月后,行庙见礼,祝辞告神曰:“某氏来归”。如果新娘未及见庙而死,还不能算是男家的人,是“不迁于祖,不附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的,由此可见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制度之强。
由于六礼相当繁琐,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般的平民百姓无力应付,后世常有偷奔他人、私自成婚的事发生,于是到了宋朝不得不将庶民的婚仪稍加省略。将“问名”并入“纳采”,把“请期”并人“纳征”,将“六礼”合并为四礼。
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
从中国==古代社会==的情况来看,可以说没有哪个时期有过真正的一夫一妻制,女子只能有一个丈夫,而男子却能娶几个妻子。在西方的古代,虽然男子不是朋目张胆地娶妾,但是也实行杂婚,“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
多妻的情况,在当时的民间有,但不普遍,即使有妾,也不会多,而那些帝王、贵族、官僚的多妻,往往是以官制的形式规定。到了春秋、战国时,国君的妻妾更由百数十人增至数百数千人。可见,这一时期帝王贵族的多妻及纵欲已很严重了。
古代一夫多妻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媵、妾制。媵制的起源很早,它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姊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实行媵制。进人战国,因为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化,媵制随之没落。后世有妻死,由妻妹续弦的婚俗,就是媵制的遗孑。
妾就是所谓小妻、侧室、偏房。妾一般都是来自身分较低贱的女子。此外,凡是未经明媒正娶的女子,也称为妾。《礼记·内則》认为“奔者为妾”。她们遭受社会的视,“父母国人皆贱之”。自从周代的宗法家族组织确立之后,子嗣观念更加浓厚,这种子嗣观念的发展,使多妻制度更加确定,以后帝王、贵族、官僚之多妻,以及一般市民百姓纳妾者,多以子嗣的传祧为借口。
离婚
在古代,男子离婚,叫“出妻”。但是在贵族方面不直称,自称其姊妹被出为“来归”,称他人的姊妹被出为“大归”。对平民百姓来说,就没有这么多讲究了。当时“出妻”的理由主要有七条,称为“七去”。《大戴礼记本命》:“妇人七去:
- 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
- 无子,为其绝世也;
- 淫佚(淫荡不贞):如果妻子行为不检,淫荡不贞,丈夫可以休弃她。
- 口舌(多嘴多舌):经常引起家庭纷争,丈夫可以休弃她;
- 盗窃(偷窃):妻子有盗窃行为,丈夫可以休弃她。
- 妒忌(善妒):妻子嫉妒丈夫的其他女人,丈夫可以休弃她。
- 恶疾(患恶疾):如果妻子患有严重的疾病,丈夫可以休弃她。
不过,如果男子随便“出”妻婚姻、家庭就不能稳定,那么社会也不能稳定了。所以,又规定了有三种情况不能“出”妻,这叫“三不去”。《孔子家语》说,三不去者:“谓有所娶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当然,人们对这“不去”能实行到什么程度,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女子除被“出”外,还经常被丈夫遗弃。其实,“出”妻和遗弃并无本质的差别,可能遗弃妻子比“出”妻更不需要有什么“理由”。遗弃妻子绝大部分是由于丈夫喜新厌旧。例如,《诗经“邶凤》中《谷风》一诗就是为此而咏: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黾勉同心,不宜有怒。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 不远伊尔,薄送我畿。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 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妓女产生的本质原因
妓女产生的最主要的根源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私有制社会建立初期的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这些需要和可能:
- 私有制立以后,女子沦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既然女子是玩物,对有些男子来说,就要换换新鲜,玩女人越多越好,一妻数妾远远不够。
- 在私有制社会,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巩固,随着商人的出现、权力和财富日益集中,这使某些人迷恋声色犬马、耽于享乐成为可能。
- 当时的大小叔隶主在家庭中占有和蓄养大批女奴,这样就使社会上的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了不少娶不到老婆的男子。同时,城市的出现,商业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有不少军人、商人、游士、手工业者远离家庭、外出谋生,他们和鳏夫一样,要解决性欲问题,或暂时解决性欲问题,这就增加了对妓女的需要。
- 超市和商业的发达使有些经济破产,有些妇女无以为生,商品交换原则使她们不得不以肉体换取金钱,并成为可能。
我国古代妓女的出现是比较复杂的,开始是“家妓”,可能还有“巫妓(巫娼 )”, 以后又发展为“宫妓”,“官妓”,“市妓”,“私妓”。至于“家妓”也许是从夏桀蓄女乐、倡优达 3 万人开始的。以后,此风越刮越盛,上自大子和王侯将相,下至大夫富豪,都以广蓄女奴为乐,并以蓄女奴的多寡作为炫耀权势和财产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些女奴往往都负有呈身与献技的双重使命,供奴隶主淫乐,史书上称她们为侍姬、小妾、声妓、歌姬、舞姬,也有称为美人、女乐、倡伎的,我们可以把她们统称为“家妓”。皇帝的家妓后世也有称之为“御妓”、“宫妓”的。
以后,这些“家妓”逐渐演变为“官妓”,即由为一个人或几个人服务发展为面向社会、为奴隶主的某些政治、经济和社会目的服务。
在春秋初期,齐国的宰相管仲设“女闾”,“闾”是门的意思。在宫中以门为市,使女子居之,这就是我国国家经营妓院的开始。他创设国家妓院并不是为了淫乐,而是有一些政治和经济目的的。管仲创设妓院以后,各国纷纷仿效。对有些国家来说,还利用妓女来制服强国。
以后,随着商业的繁盛、都市的兴起和井田制的被破坏,妇女流落为妓女的日益增多;而在战国时期社会通用金属货币,使嫖娼更加简易化了,“私娼”就蔓延开来了。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指出,在战国时“媵”制已消灭,人们不得不另觅纵欲途径。
历史悠久的同性恋
中国历史上虽未把同性恋抬到这么尊崇的地位,但其记载也是不绝于史书的。中国的同性恋无论如何在商代和周代已经存在了。在周朝的民间诗歌中,也有许多赞美男风之词,如《诗经》中的《郑风》,“子矜”一章中有不少内容经后代学者考证,都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都有崇尚美男之风,记载也多了起来。
房中术的萌芽
男女性交采取何种方式、何时进行为好,这方面的内容很少见诸正史,只有一些较为朦胧的、一掠而过的叙述。中国古代的性学总是和养生、延年、房中术联在一起的,传说最早的房中养生专家是容成子。这个人的名字是见诸正史的。史载他是黄帝之臣,始造律历。道家有采阴补阳之术,谓本于容成公,有《容成阴道》二十六卷。但是,遗憾的是,《容成阴道》这一著作早已失传,其内容不得而知。
这个时期(西汉)发现的性学理论书籍多称“阴道”。“阴”泛指男女生殖器,有时点指女性生殖器,而“道”的表面上的意思是法则、原理。“阴道”的意思就是“性生活的原则和规律”。
古人多信男子的精液是人体的精华、在御女时如能巩固精关,闭精勿泄,就能除病延年一一一这一观点对汉、唐的房中术影响很大。据经书所载,远在 2500 多年前,孔子还写过《闭房记》一书,也已失传,但由此可知中国的性科学源远流长,中国可以说是研究性知识、性卫生最古老的国家之一
素女经
在战国时期有一本房中术著作《素女经》流传下来了。这本书据后人考证,可能是在战国至两汉之间完成,并在魏普六朝民间流传修改的。《素女经》对后世影响很大,隋、唐之际民间有在结婚时男女双方共读《素女经》的风俗,
易经和八卦
1923 年著名学者钱玄同发表了一个惊人的看法:“我以为原始的易卦、是生殖器崇拜时代的东西:‘乾’‘坤’二卦即是两性生殖器的记号。”(《古史辨》第一册) 1927 年历史学家周予同也发表了相同的见解。
《周易 系辞》云:“生生谓之易。”这就是说,生生不已的生殖运动构成了《易经》的根本思想,这一重视生命延续的思想对后来的中国文化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周予同先生曾说:“儒家的意见,以为万物的化生,人类的蕃衍,完全在于生殖,倘若生殖一旦停止,则一切毁灭,那时无所谓社会,也无所谓宇宙,更无所谓讨论字宙原理或人类法则的哲学了,所以生殖或者露骨些说性交,在儒家认为是最伟大最神圣的工作。”
八卦中的性
《易经》、八卦中的阴阳符号是男女生殖器的形象抽取和意会象征的综合符号。这决不是光以八卦的外形来简单地比拟男女两性的性器官,而是因为《易经》、八卦中确实包含了相当深刻的性内容。
《周易·归妹》云:“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这就是说,婚嫁,是天地之间最正常的事情,天地不交合,就不会生长万物,男女不婚嫁,就不能传宗接代。不仅《易经》的根本观点如此,其各卦也有不少有关性的内容,以“咸卦”为例:
以上这个“咸卦·是女性卦,它的象形是|| ||,中空,即女阴。以上这个卦是典型的性交卦,阐明了性交前的调情动作,还有女上男下的性交体位,
阴阳互补
人们如果要快乐、长寿,必须效法自然,使自己生命中的阴阳两种成分像自然界一样和谐地交互作用,同时借阴阳(男女)的接触,彼此吸取,从而强化这两种成分。因此,男女的性交不仅是单纯的欲望发泄,而更是阴阳两种宇宙力量在人类身上的具体展现。天地相交而生万物,男女交合而生子女,在我国古代的文学用语中,惯以“云雨”来形容性交,它如同从地上升起的“云”和从天上落下的“雨”会合一般。以后,《易经》和八卦的这些原理被道家所发挥了,并成为以后房中术的理论基础。例如,认为男女性交是“阴精”(女性阴道的分泌物)和“阳精”(男性的精液)相结合。“阴精”是无限的,而“阳精”有限所以更珍贵。男子要从吸取“阴精”来滋补自己,所以要“守精闭关”,“御而不泄”,男子还要多改变性交对象,多得滋补,如果一直和同一女子性交,她的阴气就会越来越弱,对双方都不好。
初民的群合图
我国学者李铭远认为,六十四卦衍生圆图是先民的群合图。一阴一阳的交合,只不过有上主动下被动的不同而已。两阳交合(=)可视为男同性恋行为,两阴相交可视为女同性恋行为,至于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的嫌合,或多男多女的媾合,都可以视为在人类创造了文字以前对群婚与杂交的记载。
八卦和婚姻
八卦的基本思想是阴阳二元交合。“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是观察与解释性和人类以及宇宙运作的基本出发点。如果把上卦及下卦各视为一个人,则显示了两个异性或同性间的交合。
伏羲八卦方位图六十四卦周天图许多古人以八卦来指导择偶与婚姻。当然,如果用基于占卜时的偶然性得到的卦象来作为择偶并预测婚姻生活前景的方法,那是十分荒谬的。但是,如果把不同性别、年龄、认知、人格和自我意识等双方的诸心理因素概括为阴阳、内外、上下及当位与不当位等可资比较的数,再画成双方各自的卦图,再根据双方各自在家庭、婚姻中实际扮演的角色来确定孰为上卦或下卦来分析、判断,可能还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伦常关系的变化
在《易经》里,对封建社会的所谓男女之大伦,也提出了一些看法。例如,“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 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
《易经》产生的时代,正是我国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男女的伦常关系起了很大变化,由女性崇拜转变为男尊女卑,这种变化在《易经》与八卦中留下很多痕迹。
八卦有不少尊崇女性、重母统的内容。例如“归藏”六十四卦始于纯阴的坤,纯阳的乾次之,表朋殷时尚重母统、情感关系和母系血缘关系,即“殷道亲亲”。但是,《易经》六十四卦始于乾,坤次这表明周父系社会已战胜了母系社会,那时尊崇父统、男权和父子继承,即“周道尊尊”。所以,“坤乾”六十四卦显示了女尊男卑,“乾坤’六十四卦显示了男尊女卑。如果再对咸卦作分折。李铭远认为它除了如前所述的描写男女交合的意义外,还可以看出两层意思:一是在女尊男卑社会的婚姻与性关系上,女性积极主动被认为是好事,女性居尊上位是好的,二是咸卦也表示女上男下的性交方式也是好的。反之,艮上兑下的损卦 ,则显示出男子以尊上积极态度与女子婚媾,会造成损害与减少,这反映脚在母系社会的认为男子婚姻与性关系中居上尊位并非好事。以上内容反映出母系社会遗留的观念与风俗,但是从《易经》与八卦中也可以明显地看出在新兴的男权社会中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的观念变化。
从上述可以看到,《易经》对当时人们的性以及生活的其它方面都有相当大的影响。而且,《易经》对后世的哲学思想、宗教、性学以及其它许多学科影响也极大。
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
帝王的淫乱
好色的君主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把从六国掠来的上万名宫人、女乐据为己有,大修宫室以蓄女作乐。汉朝帝王宫闱生活的秽乱也不亚于前代,几乎是每个皇帝都在宫中蓄有大最的女子供其淫乐。少则几千人,多则逾万。由秦的“八品”,增至武帝之后的“十四级”,达二千女子之众,其结果正如范晔所说的“妖幸毁国之符,外姻乱邦之迹”。历史上对这个时期统治阶级淫乐生活的记载真是连篇累牍。打开一部汉史,荒淫的、耽于女色的皇帝比比皆是。例如汉武帝就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风流放荡的皇帝。
据说,当时汉武帝宫中蓄女 1800 人,许多人终身不能被皇帝召幸,即使有被宠幸者,往往也要几年才再遇一次。到了成帝、哀帝时代,由于上行下效,淫侈之风大炽,使两汉政权瀕临崩溃。于是,汉成帝在公元前九年下令对臣僚贵族的奢侈淫纵行为加以节制。公元前七年,成帝去世,哀帝即位后,又罢撒了乐府机构。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成帝与哀帝本人的荒淫纵欲并没有丝毫收敛。西汉末年一度称帝的王莽也是淫乱而残酷。
东汉从初年开始,后宫中除皇后、贵人之外,置美人、官人和采女三类,所谓采女,就是定期从民间选采来的 13 岁以上、 20 岁以下的美女,因此,东汉历朝宫女的数量与规模不亚于西汉,晚期尤甚。到了魏、晋,由于社会动乱,不少人滋生一种及时行乐的心理,加以道家宣扬房中术,认为“采阴补阳”可以延年益寿,有些人还提倡御女“多多益善”甚至被夸张到可以“一夜御十女”这就进一步助长了统治者的荒淫与纵欲。在三国时期,西蜀后主刘禅、东吴末主孙皓都是日夜沉迷于声色歌舞之中而不知有国的。孙皓甚至在给父亲办丧事时,也借祭神的名义观赏倡妓昼夜歌舞作乐。
西晋王朝灭亡后,中国进人南北朝的战乱与分裂的状态。在北方,无论是十六国时期的历代君主,还是北魏、北周时期的各代帝王,多纵于淫乐。在南方,东普及南朝宋、齐、梁、陈的历代帝王,虽然偏安于江南一隅,却仍纵情于声色。
贵族、官僚的纵欲
封建帝王如此纵欲淫乐,贵族、官僚怎能例外。一些官僚、贵族、富豪大多仿效皇帝,“设钟鼓,备女乐”。有些豪门外戚,嚣张到“与人主争女乐”。在东汉后期,外戚与宦官争相专权,政治腐败,淫侈之风更甚。汉桓帝时的外戚梁冀把持朝政十多年,“大起第舍”“广开园囿”并掠取良家女子几千人以供淫乐。在封建帝王大肆玩弄女性的同时,他们的妻妾也往往大搞淫乱活动,宫闱丑闻层出不穷。
女子的枷锁
秦立礼制
秦朝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大帝国虽然只存在了短短 14 年,可是为了加强统治,制定了许多法规,强调礼法。清顾炎武《日知录》认为会稽在春秋时属越国,越王勾践为了迅速衍人口,鼓励男女多交,所以该地性凤尚较他处淫佚,千是秦始皇刻石,在这方面特别强调。
汉奖励贞节
汉朝是封建礼教形成的重要时代,秦只用法律劝贞节,而汉朝竟用法律来奖励贞节。
班昭是班彪的女儿,班固的妹妹。班彪、班固都是汉朝著名的史学家,所以班昭家学渊源,是著名的女才子。她嫁给曹世叔,夫死后被和帝召人官,令皇后、贵人师事之,号曹大家。班固著《汉书》,未成而逝,她奉诏为兄续作《汉书》。当代的一些公卿大儒如马融辈都曾跟她问业。可是,就是这么一个相当了不起的女子却作了《女诫》七篇。《女诫》共有七篇,全书提出了女子“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而贯穿全书的思想则是女子卑弱。这样,在班昭的《女诚》里,就把女子从属于丈夫、事夫如事天、事夫如事君像铁板一样地定下来了。
“贞节”开始杀人
在这个时期,社会上表彰贞女之风也越来越盛。北齐有个叫羊烈的人,历史记载他少通敏,好读书,能言名理,以玄学知名,做过左右户部郎中、兖州大中正等官,他规定了羊家门里的女子在丈夫死后不许再嫁,还在兖州造了一个尼姑庵,逼那些夫死而无子的女子一律出家为尼。这实在是残酷而不近人情,但是这么一来,羊家的闺门之誉大为提高。羊烈被认为是有学问而通情达理的人,尚且如此,也可见当时社会风气之一斑。后世相当广泛的以“贞节”杀人的事在这个时期已经开始了。比起宋、明后世,这个时期对女子贞节的要求还不算太严酷,是刚刚开始,社会上,女子再嫁的事仍然不少。
婚姻与爱情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哥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
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
婚姻的阶级与门阀特点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及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妻、少妇、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婢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
到了魏、晋、南北朝,在婚姻的许多方面,袭秦、汉之俗,秦、汉之制。但是,这个时期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点是阶级与门第的区分十分严格,不得逾越,这种状况对婚姻的影响也很大。魏朝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以九品取人,为中正者,分别高下,任意尊卑,惟计门阀官资,所以当时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话。那些处于上品地位的世族,唯恐其地位与声望被寒门所夺,所以高自矜贵,处处抑制寒门。当时,世族为士,平民为庶,而士族又有旧门、次门、后门、勋门等界限,划分得十分严格。严守门阀保持世族地位的一个有效办法就是只和门第相当者通婚.而以士庶联姻为大耻。而庶族也往往争取与士族联姻,借以改变其社会地位。当时,如果违反了士庶不通婚的原则,就会受到社会的非议。
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但是从许多离异妻子的原因看来,女子实在是牺牲品,丈夫为表现自己的“高风亮节”,弃之;为了示孝于母,弃之…..君臣关系、父(母)子关系、兄弟关系以及其它各种封建伦理关系,形成了对夫妻关系的重压迫,当发生矛盾时,做“替罪羊”、牺牲品的总是女子。
以上是主要方面,同时,也有妻子主动求去的现象,如由于夫家过于贫贱,嫌丈夫不才,或恶疾,或家庭不和睦,等等。
妓业的发展
营妓
营妓始于汉,历六朝、唐、宋而不衰。在汉朝未正式地设立营妓以前,有一种妇女“抑配”军营的制度,所谓“抑配,就是强制地许配。汉朝的大将李陵率领军队出关东,把一些强盗的妻子押送到军中随军“抑配”给一些士兵当老婆。
家妓
家妓就是畜养在家庭中的妓女,而不是在坊曲或军中的。畜养家妓的风气始于汉代,而极盛于南北朝。家妓往往是所处时代歌舞艺术的代表,她们为了符合当时的需要,绝大多数受过严格的艺术训练,具有良好的文化教养。
官奴隶
宫妓和家妓都和奴隶制度有密切关系,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没有人身自由,不得已而为之的。这个时期的奴隶来源,一是俘虏。当时,战祸频仍,首先是连征讨,以后是三国之战,五胡十六国袭扰黄河流域,为我国历史上种族大变动、大转移时期,胜则为王,败则为寇、为俘虏,一些被征服了的民户也被徙为“杂户”、“营户”,并世代相袭,即使换了朝代,仍然要做奴隶,其妻儿老小,概无出头之日。
私妓
所谓私妓,是指在城市妓院中出卖肉体的妇女。她们不同于家妓,不是专门属于某个官僚、地主或富豪所有不是对个别或极少数人出卖肉体,不是专门为军队服务,而是面向社会的一切男子。她们的存在主要就是为了解决社会上众多的男子性饥饿的问题。由于战争频仍,也由于生产的发展,人口流动大大增加,一些将士、手工业者、商人、市民以及一些散兵游勇,都是她们的顾客。当然,私是有不同层次的,由于社会各阶层人士的需要不同,私妓也有高、中、低的区别,高级妓女往往是有色有艺,文化素养很高。
在秦、汉、数、晋、南北朝这一时期,虽然私妓已经出现并较春时期有所发展,但由于这时商业经济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市民队伍还未形成规模,都市文化发展较为缓慢,所以虽然家妓在上层社会相当普遍,而在市井商业性的卖淫现象并不普遍,只是到了六朝时,当时中国最繁华之地江南一带的城市中,私妓才较为活跃。
以上述的这些妓女,无论是营妓、家妓还是私妓,以及一些宫妓,其下场都是较为悲惨的。其只有极少数佼佼者能从妓女“攀龙附凤”。更多的妓女是从良,这是许多妓女十分向往的一种归宿,她们深知人生如朝露,红颜易老,当妓女不可能当一辈子,所以,在为娼一有机会就“择枝而栖”了。如果从良不得或所嫁非人,年老色后陷于冻馁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只好出家为尼姑或女冠。佛教自两汉时传人中国,至南北朝时大为发展,当时佛寺遍布山林,寺院不仅收纳大量男子为僧,而且也剃度不少女子为尼。妓女为尼为冠,也不完全是为了取得生活保障,当时的僧尼经常举行宗教性的歌舞活动,既娱神也娱人,而这正好发挥了不少妓女的专长,寺院用得上她们,她们也还有用武之地。
总之,古代的妓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当时的歌舞艺术水平,这与后世有很大区别。
- 标题: 阅读:中国性文化史
- 作者: djy&lyy
- 创建于 : 2025-01-27 12:00:00
- 更新于 : 2025-03-11 2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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